各校外学习中心: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网络教育招生的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,明确学习中心在招生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,确保我校网络教育健康稳定的发展,现将有关事宜
通知如下,望各学习中心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明确招生定位,规范招生宣传
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,学习中心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,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(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)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,不得跨省区或点外设点组织招生,不得在招生区域外设置办学点,不允许中介机构参与网络教育招生。
学习中心不得私自印制招生简章或发布招生广告。确实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招生宣传的,宣传材料和广告内容须报送学历教育部审查备案。严禁学习中心向学员承诺“代考”、“包过”、“包毕业”、“包拿证”等虚假宣传。我院将严肃查处在招生工作中乱发广告、乱收费、虚假承诺、以欺诈手段招生的学习中心。
二、控制招生规模,优化生源结构
根据教育部要求,我院将控制今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规模,学习中心单个招生批次报名人数限制在 500 人以内,并且同一批次专科层次人数不能超过本科层次人数。对本科层次报名人数占比高于专科层次的学习中心,可适当允许突破 500 人的规模限制。对专科层次人数比例偏高的学习中心,我院将随时关闭该学习中心专科报名功能。学习中心单个招生批次报名人数不满 30 人的,不予录取。
三、严审报名信息、强化入学考试、择优录取
学生报名时必须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录入身份信息,以保证学生信息的正确性。学生的联系电话、邮箱必须是学生本人的,且唯一、正确,否则阳光招生平台将不予注册。
从 2019 年开始,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考生,必须提供高中、中专、技校等相应毕业证书;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考生,必须具有专科毕业证书,且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。否则,我校将不予审核通过。
为加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数据管理,确保新生数据及时、完整、准确地采集。学生的手机号码为必填项。凡存在雷同号码,新生信息数据将无法上传到阳光招生服务平台。因此,填写学生报名信息时,电话号码应该真实有效,不得重复填报。
为了提高生源质量,我院 2019 年春季继续在新生入学考试环节使用人脸识别系统。凡是报读我校网络教育的新生,必须参加入学测试(符合免试规定的除外),通过摄像头扫描考生面部,系统自动与身份证照片比对,确认是考生本人方能进行测试。
2019 年春季继续采取“择优录取原则”。高升专层次学员参照专升本层次学员 1:1 比例,按照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四 、招生起止日期的规定
2019 年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春季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日至 2019 年 3 月 10 日。入学考试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月 13 日。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各学习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,明确教育部及我院政策要求,采取得力措施,做好 2019 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。
2018 年 11 月 12 日